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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Grant Hill is still running on the court

前幾天在電視上Pheonix Suns的比賽裡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咦?Grant Hill耶!雖然沒有像過去那麼靈活的身手了,但是中距離投射仍然神準。跟Peter哥在MSN上討論起這個過去一度叱吒風雲的球星,Peter哥給我看了一篇報導:

Hill finding peace of mind


記得國中的時候買的第一本NBA雜誌,封面就是當年度的最佳新秀Grant Hill與Jason Kidd,那時候Hill全能的身手甚至被譽為MJ與Magic Johnson的接班人。但是2000年在邁阿密的一次季後賽系列裡,Hill傷了他的腳踝,接下來的幾年之間,他必須很努力的與傷痛甚至是病魔奮戰。Jason Kidd依舊在場上馳騁大放異彩,心碎的球迷們卻已看不到Hill矯健的身手。

You go from having the ball and having the green light, and you adjust. Here you're more of a role. Sometimes you get two or three shots; sometimes you get more. I took pride in making the adjustment, doing little things, playing defense, rebounding -- things that maybe I didn't have to do before or wasn't appreciated for before, I guess. To be able to change, that's not an easy thing.

最近在棒球場上也有幾則新聞。Eric Gagne這位在2003年以55次救援成功零失手的完美記錄,以救援投手身份拿下賽揚獎的大投手,在2010年的四月份宣布退休。2005年起因為手肘受傷動了知名的Tommy John手術之後,Gagne無法重拾往日雄風,近年來在大小聯盟甚至獨立聯盟各隊中遊走,成績卻總是讓人失望。今年在道奇小聯盟的春訓中,Gagne在不到三局的投球裡投出了離譜的20.25防禦率,他放棄了並宣布退休。日本職棒的超級鐵人,阪神隊的金本知憲在年齡考驗與長期成績不理想的情況下,自請離開先發名單,中斷了連續1492場完全出賽(出賽打滿9局)的世界紀錄。

人一定會老,也很難避免受傷。對於偉大的選手而言,怎麼去面對自己競爭力下滑的現實,我想是一個很難的課題。就像Grant Hill說的,你必須學會調整與轉變,不管是球技還是心態上都是。有些選手選擇離開或是急流勇退,如Allen Iversion、Mike Mussina與Stefanie Graf,但有些人選擇留下拼戰,像Hill與Gagne。其實他們一定也不缺錢呀,能夠在球場上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挫折,甘願當個綠葉而接受自己不再是主角的事實,一定是他們很喜愛自己的這份工作,有著超過我們想像的熱情才能夠做的到的。Kobe Bryant會老,Lebron James有一天也會老,王建民預計在八月又要重回投手丘。他們在球場上都已經有一定的成就,我們拭目以待吧。

We can see now it's not about weakness at all. It's about toughness. The tough aspect isn't playing through an injury. The toughness is in playing after an injury.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染血的微笑國度

當我在新聞裡看到曼谷的Central World因為大火及水壓不足付之一炬,甚至連附屬建物都倒塌了的時候,心裡是一陣錯愕。記得幾個月前在那裡看的跨年煙火,現場聚集了太多太多,來自全球各地的遊客,那種歡欣共賀新年的氣氛跟現在的景象成為了一種莫大的對比。

我只去過一次泰國,待的時間也只有短短五天,但我真的很喜歡這個國家,特別是曼谷。除了極有特色的景點與美味的食物之外,泰國人的友善跟熱情讓人難以抗拒,也因此他們吸引了數以千萬計的觀光客;曼谷被世人稱為微笑之都,並且成為了全球觀光客最多的城市(2009年共有1,410萬旅客造訪曼谷)。

但是談起政治,泰國人不再微笑了。為了貧富不均,他們靜坐,示威抗議,甚至打的頭破血流。

我對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的瞭解,其實只是來自新聞與報章雜誌上的一些皮毛。從2006年起黃衫軍與紅衫均為了各自的理念(也許有利益?)鬧的不可開交,記得2008年黃衫軍霸佔了蘇汪納蓬機場,成千上萬的外國遊客滯留;這次紅衫軍的行動更是一發不可收拾,最後沒有贏家。其實我一直很好奇,也期待著泰王的出面調停。泰國人是很愛戴他們的國王的,不管在哪一個城市,走在路上處處都可以看到泰王的照片。這次的動亂泰王始終不發一語不免讓人失望,也許真的是生病了年紀大了力不從心了吧!

回頭看看同樣有著色彩衝突的台灣,這樣的對立根本上是來自於相異的國家認同。聽起來似乎裂痕會更深衝突會更嚴重,但近年來雖有不少大型集會示威,卻鮮少見到失控的抗議行動(2004年高雄衝撞法院事件除外)。或許台灣人更為理性更為溫和,也或許只是因為台灣的貧富差距不那麼大?

總之,衝突過後一切暫歸平靜,還希望泰國能再度向世界微笑。

P.S. 在許多國家包括泰國的政變中,軍方都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台灣在李登輝先生就任之後,軍隊徹底的國家化,使得往後歷次的政治衝突中軍方都始終能站在一個中立的角色。雖然我很不喜歡李先生,但我不得不說這是對於台灣民主一項至為重要的成就!

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Serene

民視日前剛下檔的十點檔文學大戲「後山日先照」是由台灣本土文學大作改編而成,相信撥動了許許多多觀眾的心弦,張美瑤女士扮演的「陳周雨綢」一角,外柔內剛,慈和中帶著堅毅,台灣母親的形象同樣深植人心。近來沸沸騰騰的「海角七號」、「囧男孩」在台灣各地票房大開長紅,網路上的討論更是不曾間斷。在「國片復甦」的大旗揚起之時,大家其實已經忘了我們有太多優秀的小螢幕作品,他們極少出現在網路的討論串中。

同樣是民視,同樣是文學大戲,三年前改編自林語堂「京華煙雲」的連續劇同樣深深吸引我的注意。姚思安,小說及戲中的男主人(女主角自然非他的女兒姚木蘭莫屬了),他的廣闊胸襟,他的聰明練達,他的臨危不亂,在在令人神往。

為何同時提到這兩個角色?因為我看著這兩部小說時,心頭竟有近乎相同的感受。同樣動亂的時空背景之下,兩者所扮演的都是大家族中的家長一角。既是大家族,不論內外,總有波瀾,總有紛紛擾擾。能夠成為一個家庭的中流砥柱,即使大風大雨仍然平靜安詳,屹立不搖,或許是他們的天性使然吧!但我更相信這是他們的修養,與生命中長年所累積的智慧。

Serene,寧靜才能夠致遠。

記得自己在服役擔任排長的日子,經常面對的是許許多多不可預知的任務與狀況。自己也想成為雨綢或姚思安那樣的角色,在任務前總是絞盡腦汁預想各種可能發生的突變。一旦這些在心中的推演狀況真的發生,自己能夠安然的處置,心中那份成就感是不言可喻的。但這是辦事的方法,並非自我的陶冶與修養。一旦出現了我沒有計畫到或是不曾遇過的意外,躁急沉不住氣的態度馬上就一覽無遺。

如果這是必須透過生命才能夠累積的修養與智慧,那麼我真的希望時間過的快些。

P.S. 上面提到的兩本著作都非常非常的精彩,小弟我很希望大家都能夠讀讀!

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

程靈素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主角是人。金庸的小說為何如此受歡迎長年暢銷?比起其他的武俠小說,他對於人物個性的刻畫實在太過深刻。倘使今天幾位小說中的人物活生生的站在我們面前,一定是亮眼的不敢叫人直視吧!

不比黃蓉、小龍女、趙敏等美女,金庸一開始就將程靈素設定設定成一個面黃肌瘦,身形尚未發育完全的少女。她不具有與主角胡斐相匹配的外貌,這或許就註定了他在這部小說中的悲劇角色。然而他那澄澈的雙眼,料敵如神的智慧,練達的處世學問,以及她對胡斐深深的癡情,都太叫人難忘。

「大哥,你跟我都很可憐。你心中喜歡袁姑娘,哪知她卻出家作了尼姑......我......我心中......」。在胡斐中了三大劇毒,程靈素捨去自己性命為他吸出毒血之後,說了這句話。記得小的時候第一次讀金庸看到這句話,心裡頭就像被大錘子槌了一下。心中不禁恨及胡斐,枉費你有一身本事,為什麼你就不能早點體會程姑娘的心意呢?

當時年紀小,並沒有辦法體會當中感情的無奈。也並不瞭解一個事事聰明,事事佔上風的姑娘為何會對感情與自己的相貌如此的看不開。但即使時至今日若我是胡斐,我還是會選擇這個對我一往情深的二妹。或許聰明靈巧體貼人心,比起單純的美貌更能打動我的心吧!

在飛狐外傳中雖然同樣的具有許許多多的武打橋段,然而並沒有像喬峰血鬥聚賢莊,張無忌大戰光明頂等驚心動魄讓人印象深刻的場面。書中對於胡斐武學的成長歷程並沒有清楚的交代,只憑著一本拳經刀譜幾年間就可內外兼修,力戰群雄,這點似乎過於草率以及不合常理了。但是對於女孩子感情的細微描述,卻處處動人心弦。比起武俠小說,或者稱他為愛情小說更是恰當一些。

我喜歡喜劇,不喜歡世界中有什麼遺憾。但就因為飛狐外傳他是一部充滿缺憾的小說,即使它並不是我最喜歡的金庸作品,卻讓我感觸最為良多;即使程靈素它並不是此書的主角,不是金庸筆下最美的女子,他卻是最讓我疼惜的一個角色。

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笑臉

據說年輕時初習小說的莫泊桑向他的導師福婁拜請益,福婁拜交給他的一項作業是:用文字描寫一百張人臉(註一)。如果可以的話,我倒很想看看莫泊桑是怎麼描寫這一百張臉的;我更想知道,這一百張臉龐裡頭,有多少張是笑臉,是充滿喜悅的臉。

人生總有喜怒哀樂,中國人更有所謂「人生四大樂」(註二)的說法。然而或許是小弟才疏學淺吧,我實在記不得有太多雋永的喜劇作品,腦海裡無法浮現一張經典的笑臉,無論是開懷大笑或者只是淺淺甜甜的微笑。

不論是文學或者是電影,許許多多的作品對於人生有著真切的刻畫。但人們對於苦痛、對於矛盾、對於掙扎總有更深的體悟,太多時候我們用「不勝欷噓」來撰寫一份作品的讀(觀)後感。

也許有讀者說,在歷經苦難及滄桑後的笑臉,才是最可貴的。但處於現今的社會,我真的好希望可以省去一些步驟及過程,讓我們更輕鬆的讀到更多快樂的作品,看到更多平安喜樂的臉龐。

(註一)參閱袁哲生《黃春明的馬臉》
(註二)宋.汪洙《四喜》:「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

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

雛鳥

今天在大雨滂沱中撿回了一隻奄奄一息的雛鳥,但牠展現了好強的求生慾望。

初生未久的他還不會飛,只能在辦公室桌面上跑來跑去。經過一夜的照顧牠變的有精神多了,發出的叫聲讓人感覺他真的是飢腸轆轆了呢!我想過幾天就可以讓牠回家了吧!

動物們永遠都掙扎著要求生存,只有人類會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我們究竟是聰明還是傻?

2007年8月12日 星期日

Bonds, No. 756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記得3個數字,Baby Ruth的714、Hank Aaron的755,還有王貞治夢幻般的生涯868支全壘打。但前面兩個數字,在這兩年間都被某個傢伙快速的突破了。

現場觀眾是如痴如狂,但根據日前媒體的民調,有65%的美國民眾拒絕承認Bonds的這項壯舉,理由是他使用類固醇,大多數的人認為他的這項紀錄是假的。

很高興自己透過電視機見證到了這一刻,一時間確實有一種無法相信,覺得自己在作夢的感覺。也難怪美國人會有這樣抗拒的心理,畢竟當年Hank Aaron突破714這個數字時,美國人基於種族因素也對他的這項成就視若無睹。人多多少少有些抗拒改變的心理吧!

時間會證明一切,無論BONDS是不是能揮去禁藥的陰霾,我們也都期待更多的後起之秀,包括距離最近的A-Rod、甚至是更年輕的Pujols、Howard都能更再接再厲,往更高的成就挑戰。

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2178

--原文發表於2005.09.04

這不是指一個未來的年代,他只是一個數,我偶然發現覺得有點趣味的數。

怎麼說他有趣呢?2178他是個四位數,喏,就把他乘以4看看,得到了8712,竟是他倒過來寫的數!這是在繁雜的試算表中的無意發現,雖說這樣的發現只有數學家才有可能大感興趣,但也為當時頭昏眼花的我注入了一點小小活力。

最近一本暢銷的日本小說,小川洋子的<博士熱愛的算式>裡頭也提到了一些有趣的數字,可以不需要把他當作一本完全的小說來閱讀。我個人認為最有趣的是稱做友誼數(amicable numbers)的數對,例如220與284。仔細瞧瞧,我們將220除了自己本身的正因數相加1+2+4+5+10+11+20+22+44+55+110=284恰好等於284;而284除了自己本身的正因數相加1+2+4+71+142=220也剛好就是220。這真的可以稱做你血中有我,我血中有你,你儂我儂永不分離了。220與284是第一對被發現的友誼數,數學家努力的找到一些,卻沒有發現他們的真正規律。對數學家而言,這是一種美,一種痴迷;但對文字語言敏感更甚於數字的我們來說,他們可以是一個故事,一部小說。

利用課餘的時間從事中學生的數學家教已有四年多的時間,這些經驗告訴我許多孩子對於不存在或是難以想像的數學世界是畏懼且不能理解的。1+1=2,把一個蘋果放在另外一個蘋果旁邊我們可以看到兩個蘋果,這他們可以理解。即使是稍微大的數字計算,他們依舊可以想像(只要把數字換成錢他們總會露出會心一笑)。但什麼是虛數?他存在嗎?對於程度較差(這是在某些既有評量標準判定之下的認為)的一些學生而言,他們怎麼可以想像說有個東西自乘之後卻得了個-1出來,更遑論什麼可怕的棣美弗定理啦。然而數學家卻在其中發現真正的樂趣,並且不斷的鑽研,記得從前網路上有一篇1+1=2的證明,這豈是凡夫俗子的我們可以體會。但慢慢的數學家也體會到,即使數學是科學之母,也有太多科學的現象是數學無法解釋,甚至數學本身就充滿了許多矛盾。數字是最可信賴的嗎?過去我曾經這樣想,但現在...不了,用浪漫的角度去看他也許更好。

想著這些事情的時候也還動著筆,想找看是否有兩位數乘以二、三位數乘以三或者以上更高位的數字擁有這樣的巧合,但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簡單。我放棄繼續,巧合的事情往往也夠美好了。

Fuzzy, not binary

--原文發表於2005.10.04

Fuzzy: Not clear; indistinct .

這學期選修了所上教授所開談Fuzzy理論的課程,課如其名,開學才過了兩週就讓我困惑不已。「模糊」究竟談的什麼?簡單說來,他擺脫了傳統的二元邏輯,認為一個元素可以不必完全屬於或不屬於某一個集合,他是現代人工智慧的基礎。

記得小學的時候一堂思考訓練的課程,老師教我們一種很簡單可以區分世界上所有事物的方法--二分法。老師說,如果世界上有一部份的東西叫做「桌子」,那其他的東西就是「不是桌子」。多麼簡單的邏輯,小小年紀的我對這樣的說法感到訝異並興奮,透過這樣的方式就可以輕鬆的把這個世界切成兩半了。但模糊理論學者可不這樣認為。一件新的黑色的衣服經過多次漂洗,變成一種尷尬的顏色,是「黑」或是「不是黑」呢?很難回答,或許說他有一點是「黑」,也有一點不是「黑」會更恰當一些吧。

小時候聽的故事總是很簡單。王后用蘋果毒死白雪公主,老鼠王把王子變成了胡桃鉗,所以白雪公主和王子是好人,王后和老鼠王是壞人,這就是單純的善惡二元論。能夠簡單的讓我們分出好人與壞人,讓故事變的清晰,情節變的精彩,這是許多童話與電影的一貫技法。但普羅米修斯運用智慧與手段協助宙斯打敗泰坦族推翻父親取得王位,但卻又因為將火種送給人類而被宙斯縛在高加索山上承受每天被猛鷹啄食肝臟的痛苦,那麼普羅米修斯是好人或是壞人呢?封神演義是一部善惡對決的故事,但從歷史的觀點來看這只不過是兩個民族之間的權力鬥爭。對於一個金庸迷而言永遠有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是:韋小寶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結果,這世界總是不單純,處處存在著fuzzy,灰色的地帶。

一切都是很矛盾的。二分法的故事引人入勝,原因在你我喜愛單純;如果白色是聖人,黑色是撒旦,那麼你我大概就是灰色吧,一種複雜的顏色,卻因為是灰色,所以才使人親近,才可愛。

歐夫斯的琴

--原文發表於2005.10.19

歐夫斯是阿波羅與史詩繆思卡莉歐碧的孩子。就如同他偉大的父親一般,歐夫斯從小就擁有極高的藝術才華,特別是在音樂這個方面。阿波羅送他一把七弦琴,當他演奏的時候,鳥獸們靜止下來,大樹慢慢的低下了他的頭,連岩石都鬆軟了,一切都只為了傾聽那令人著迷的天籟。

歐夫斯娶了可愛的尤莉緹斯,兩人十分恩愛,但命運女神卻不因為歐夫斯的琴聲而改變了他的安排,一天尤莉緹斯在森林中散步時,不幸的被毒蛇咬死。歐夫斯失去了妻子,終日鬱鬱寡歡。

他不斷的彈著琴,但是流露出來的音調和過去大不相同了。聽到他的琴音,怪物們抱著頭跑開,山林裡的精靈與天上的仙女流下了傷心的眼淚。歐夫斯要去冥府尋找他的妻子,大地因為琴聲為他裂開一條縫,船夫因為琴聲載他過了感嘆河與苦惱河,就連那可怕的,三頭的地獄看門犬凱貝羅斯聽到了他的琴聲,也只是趴在地上發出嗚嗚的悲鳴聲而讓他順利通行。

悲傷的音符在冥府跳動著,別說是一群群的幽靈與復仇女神們,就連冷酷的冥王黑地斯都沒有辦法抗拒歐夫斯的祈求。他心軟了,允許他把尤莉緹斯帶回去,但是有一個條件是,在回到陽間之前都不能夠回頭看他的愛妻一眼,也不可以和他講話。

於是欣喜若狂的歐夫斯帶著尤莉緹斯踏上回去的路途,穿過了一層又一層的冥府,一條條通往光明的小徑,就快到陽間了。然而歐夫斯心中害怕尤莉緹斯沒有跟上來,忘了冥王的警告--他回了頭。剎那間,一聲「永別了」,尤莉緹斯的可愛的臉龐在他眼前一閃即逝,一切就像一場夢。

悲傷的歐夫斯在陽界與冥界的交界高歌了七日七夜,向世間控訴冥王的無情,他的歌聲連虎狼都覺得不忍,橡樹感動的移動了位置。從此歐夫斯捨棄了人群在荒野間流浪,最後他遇見了一群荒唐的酒神女祭司,將他撕成一塊一塊的丟進河裡。謬斯女神發現了,將他葬在李絲柏島的神殿中,宙斯將那把七弦琴放到天上,成了天琴座。終究歐夫斯還是來到了冥間,在這裡他和尤莉緹斯永不分離。

因為大學時一個很好的朋友遭遇了感情的挫折,看著他的網誌,他向我們吐露的一切,我想起歐夫斯的琴聲,想起了這個我喜歡的希臘神話。故事雖嫌老套,但它清楚描寫著愛人分離的悲傷,確實是現實生活中不斷發生的。有人常把「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這句詞掛在嘴邊,將年輕的愛戀貶為家家酒的遊戲,但她的文字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彷彿聽到歐夫斯的琴聲,我們感受到了那種鐵鎚在心上敲打,與棉被乾了又濕的那種痛楚。

加油,深秋已見不到天琴座,我願這把琴仍在你的手裡,彈奏出以往輕快、婉轉的音符。

新世紀的Che Guevara

--原文發表於2005.11.07


自從「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這部書與電影在台灣發行之後,似乎在本地掀起了一股小小的Guevara熱。隨著言論自由的開放,共產社會的革命英雄不再是禁忌的話題,透過這股熱潮,我們也慢慢的了解到這位20世紀的傳奇人物多采多姿的一生。

看到這張格瓦拉的素描圖了嗎?其實走到書店裡看一看,許多關於他的傳記或是評論,多半適用類似的圖。注意他的眼神,他的眼神是往上,往遠方的。我很喜歡的名作家張系國教授在一次演講中提到,這是革命家的眼神,眼光在遠處,冷峻中帶著無限熱情。

革命是一股很難抵抗的浪潮,這股力量的背後夾帶著人民對溫飽生活與自由的渴望,以及趨近於瘋狂的熱情。2000年三月,即使我不是支持群眾的一分子,但是看到那一片綠油油的旗海,瘋狂吶喊的群眾,他們的聲音、他們的淚水,清清楚楚的告訴我:新的時代到了!這一天這麼快就到了!我仍舊會感到感動與激昂。苦過的他們,為這片土地奮鬥過的他們,會為我們帶來一個嶄新的台灣,這是許多人都深信不疑的。

但是,瞧瞧他們今天的眼神,就瞧一瞧吧,真是讓人沮喪、失望、難過啊。

法國是近代民主自由的先驅,歷次的革命與戰爭都帶給法蘭西一副全新的身軀。但是革命的浪潮不會停止,焉知此次巴黎暴動不是新共和體制的開端?即使帶著與el Che相同眼神的鬥士尚未在這塊土地上出現,但是,也許就快了。

蛹之生

--原文發表於2005.11.29

日前趁著等車的空檔,在書店裡消磨時間,倏地三個大字抓住了我的目光 -「蛹之生」。是的,蛹之生,他三十歲了,又換了一套新的衣服靜靜地陳列在書店的架子上。

第一次看到這本書大約是十年前吧,似乎是弟弟的一位小提琴老師送給他禮物。雖然自己在大學畢業之後發現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不過坦白說,當時這本書確實帶給我一點小小的震撼,讓我對未來的大學生活懷有無限的憧憬與嚮往。這是小野先生在文壇初試啼聲的作品,在生澀的文字中,熱切揮灑著屬於青年學子的純真、赤誠、理想與抱負,「這是一本描寫那個很蠢卻很純的時代大學生尋找自我和愛情的小說集」,小野先生在她30歲時這樣介紹她。即使到了大學時代練習寫作,小野先生在這一本書中的筆觸也不自覺地成了我模仿的藍本,簡單、清新,仍就是孩提時代對未來自己的想像。

三十年,一個世代。或許是小說,也或許那個年代就是如此的單純。現在的學生在臉面上頭頂上力求標新立異,言語文字內蘊藏早熟的情感,相對於那個髮禁依舊存在的日子,或許現在的高中生心思細密的程度已超過當年的大學生了。把故事中的場景搬到現在我們的生活中,還真是彆扭透了呢!但是那樣可愛的對自我對社會的熱情,現在我們又該去哪裡尋找呢?經常在欣賞某些對人性有深入刻畫的小說或電影時,我就會想起蛹之生,為什麼我們要複雜,不要單純?現在的大學生提筆描寫自己的生活,敘述對自己的期望,味道只怕是完全不同了。

為了紀念這樣的日子,出版社規劃了一些活動,30歲的日子確實需要好好慶祝一番的。只是感受這樣熱鬧氣氛的同時我不免好奇:蛹,是否會再生呢?

2007年4月27日 星期五

「行者無疆」讀前感

-- 原文撰寫於2001.12.21

為什麼是讀前感?因為我還沒有真正的開始看這本書,也或許說,這是我對「文化苦旅」和「山居筆記」的一點感觸。

「行者」,說的是行遍四方尋求證悟的和尚,代表一種苦行而積極求知的精神。對於其他囚禁於象牙塔中的作家來講,他是叛徒,因為選擇了離開。象牙塔中有的是什麼呀?高雅的精英們不斷的描述著自己,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矛盾的感傷,然後興致勃勃的看著這場好戲,也看著別人的戲。離開,余秋雨選擇了離開而扮演了一個行者的角色。你可以說他在「求證」,也可以說他在「尋根」,總之目標只有一個─文化。從華南行至莫高窟,從奧林匹克到萬里長城,這次,他踏遍了羅馬帝國光榮的史蹟,甚至來到了寒冷的極地,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思索文化對他、對我們、對歷史的洪流,甚至對文化本身的意義。世界有盡頭,但文化卻是無疆。

其實我一直覺得,他的文字是不適合我來閱讀的。鏗鏘不失華麗,峰迴路轉卻又靈巧輕盈。讀他的作品絕不會有沉悶的感覺,總是能為那可愛的文字感到喜悅,但你總覺得少了些什麼,似乎在字裡行間,你看到了那樣的景象,卻又模模糊糊有如霧裡看花。所謂「得其皮不得其骨,得其骨不知其髓」。經過文化的摧殘,才知文化可貴(雖然我一直懷疑他也是毒手之一,謠傳他少年時是紅衛兵的領頭)。或許我們把文字的表面揭開,看到的是數不盡的「愁」呢?這也難怪,秋雨秋雨,在那動盪不安的時代,鮮少會有父母為自己的兒子取這樣的名字的,「秋風秋雨愁煞人」,或許他自己想說的,只是這個「愁」字吧。當然,這都是題外話了。

很幸運的,在我還沒看到任何的書評之前我就發現了這本書,這讓我能不帶任何色彩的進入這個歐洲的時間與空間中。我不喜歡評論家,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對其他人的內心世界做好與壞這麼暴力的批判。人總是該乾乾淨淨的走進一本書的,怎麼出來的我不知道,但總不能帶著一大桶油漆進去,把整本書都灑滿了你自己的顏色。還是...讓文學的歸文學吧,我想。

很期待這本書的內容,但,更期待的,是余秋雨先生在踏遍世界文明的源頭之後,會對生命,對文化有著怎麼樣的體悟。也期待與大家分享。

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第二個弟弟

--原文撰寫於2006.10.18

2006年的元旦,一隻很有靈性的母哈士奇「寶寶」從馬桶中叼起女主人剛產下的男嬰。當女主人無力擦掉嬰兒口鼻上的水時,「寶寶」又死命的猛舔小嬰兒的臉,救了娃娃一命。然而,因為未婚的女主人已無力再飼養「寶寶」,只能透過慈善機關,希望善心人士能夠收養牠。

當我看到這則新聞,眼淚竟不由自主的流下來了。除了因為「寶寶」的聰明靈巧而感動,也為了牠與小主人就此分離感到難過與不捨。十年之後這男孩長大了,他們是否能相聚?男孩可會因為這段緣分而感受到一絲親情?即使已是年前的新聞,下筆的同時內心仍然複雜、澎湃。

1997年的夏天,當我完成了一個長途旅行回到家中,赫然發現客廳裡多了一只狗籠。一隻三個月大的小狗瑟縮在籠內的一個角落不停的發抖。從那天起,POKI就陪伴著我們一家人一起度過了九個年頭。即使已是一隻不年輕的狗,卻永遠輕巧地跟隨著媽媽的腳步。撒嬌,是牠的專長。看著躺在椅子上的POKI,在我的搔癢之下舒服地吐著舌頭,「小子,哩ㄟ電池倒底叨位阿?挖那ㄟ攏找沒呢?」媽媽總是有這些令人莞爾的有趣問題。

我愛狗。除了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牠往往也清楚的反映了主人的性情。

記得從前遇到了什麼挫折,心裡有什麼委屈,總是將牠當作一隻大玩具娃娃般的說給他聽。或許是因為如此,久而久之下來,發現牠不僅貪吃、懶惰、膽小懦弱且不甘寂寞,所有的個性似乎都是自己的最好寫照。曾經有一段時間,POKI總是對家人發脾氣甚至咬傷我們。此時想起媽媽說的「養兒不孝」,咀嚼再三,總有另一番感觸。

曾經讀過dino學長送走自己最愛的狗狗的文章,所有愛狗的人都害怕這一刻的到來。牠昏昏欲睡的趴在落地窗旁,乖巧的讓我撫摸著背上柔順的毛,右腿部的關節因為舊傷與老化行動不便,讓牠不像以前那樣活蹦亂跳,個性也變得比較溫馴,不那麼淘氣了。比較硬的骨頭已不是牠的最愛,前幾天才在地上發現一枚牠的牙齒,上下沙發椅也得我們提供一臂之力了。九年的時光倏地過去,老,人也是會老的,但是這份情感不會衰敗只會日漸深厚。我看著牠憊懶的眼神,「我們還要相處很久喔!」,我說。